2011年10月21日

SKIP THIS PLEASE

其实从这一天开始,我发现我已经不能不喜欢上这个男生——虽然毒舌,不帅,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,但是我依然觉得,没有比他更好的男生了。

很明显,我坠入爱河了,而且跌得不浅。

爱情就像沼泽,一旦陷入就永不翻身。

即使每天偷偷望他一眼,我都会觉得超满足,活了十五年那么知足这还是头一回,说出去养了我十三年的父母简直恨不得吊颈了。

我上课的时间就是他放学的时间,而我会偷偷牺牲那十五至二十分钟的时间来“探望”他一会,其实人群里我只看着那么一个影子,我也很了不起了,因为一般上都会产生OPTICAL ILLUSION吧?看一个就像看望花筒,一个影子顿时就会产生很多个(花心的根源)。

曾经和朋友说起爱情,当我说起我喜欢那个人一年多,他们都会吓到跌得爬不起来,原因只有那么一个令人不禁莞尔得想笑:你有那么长情的吗?

就算再怎么不想去看他,不想去招惹他,最后还是会忍不住去看他,头也会自动90度转到他所属的地方,好像望不到他今天就活不下去一样。

我还一度天真拥有这种:“他也有喜欢过我吧”这种想法,结果噩梦出现了...

我们的关系开始向沙漠效应一样,出现了旱灾的龟裂,而且似乎是我一手造成的。

我认为他应该会超级讨厌我,这个和明星和粉丝的原理一样:没有一个明星会喜欢一个过度狂热的粉丝。

于是,我鼓起勇气和他道歉,结果换来了一句:“其实,我没有讨厌你。”

都说恋爱中的少女是无可救药的,一句话已经可以媲美一株快要枯萎的花得到了甘露一样又活了过来。

试过一次,明明有那么多和他相同服装相同身高的情况下,而且再加上我是一个大近视,就算瞎了也嫌眼睛碍手碍脚的情况下,我竟然可以认得出那一个才是我的梦中情人。

这个时候我才发现,恋爱的力量太大就算你在和一头大象比赛拔河,无意中想到他时也会因为过于兴奋而用力拉出第一名一般。

我曾经一度忍不住想去向他告白,像电视剧那么浪漫的情况下和他说一声:“我喜欢你。”,但是无奈我想保持女人的矜持。

其实我知道的,就算不告白我的动作也已经有够明显了——我喜欢这个男生,喜欢得恨不得把他带到我家当雕像。

可是一再而再的,我感受到了他对我的冷漠,觉得这个世界已经活不下去了。

停,我没想着要自杀,我只想着要一觉不起。

渐渐的,我竟将这段恋情石沉大海,没入沙中,这块叫做恋爱石的东西对我来说就像绝望。

从此以后,冷血女复活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THE END)





(前提,这是一篇短篇小说,并非真人真事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,谢谢收看,下次再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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